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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地方标准《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》正式发布
来源: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:2021-07-28 09:06

近日,根据国家《地方标准管理办法》和《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,由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编制的《河湖健康评估技术导则》,已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,成为天津市地方标准,并将于2021年8月正式实施。

《导则》以水利部部颁标准(试行)为基础,结合历年健康评估工作经验,立足于天津市河湖水库实际情况,对河湖健康评估的原则、工作流程、评估指标体系、健康等级、评估区域划分、调查监测方法、评估和赋分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。《导则》采取分级指标评分法,逐级加权赋分,从水文水资源、物理结构、水质水环境、生物和社会服务功能五个方面全面系统地评估目标水域,客观地反映目标水域的健康状况,清晰地指示河湖健康和环境压力的响应关系,明确健康和不健康的主要表征,识别河湖健康受损成因,并给出健康保护的目标和方案。

《导则》的出台,落实了《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天津市关于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》中关于“建立全市河湖健康评价体系”的明确要求,以《导则》为基础对河湖进行健康评估,既反映河湖整体健康状况,又反映河湖某一方要素的达标情况,同时还可以反映一段时期内河湖健康状态的变化情况,评估结果可以作为河(湖)长组织领导河湖治理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和各级河(湖)长办组织编制“一河(湖)一策”方案的重要依据。同时,以河湖健康评估结果作为河(湖)长制工作考核依据,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,将进一步促进河(湖)长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,为助力我市河(湖)长制全面推行,建设美丽天津提供了标准依据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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